各区市人事考试中心(科干办),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事劳动局人才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办公室,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局干部科,市直及中央、省驻威有关部门(单位)人事(政工)科: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4〕46号)要求,现将我市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管理
造价工程师考试为滚动考试,即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应试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8、19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0月18日 |
上午 |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
下午 |
建设工程计价 | |
10月19日 |
上午 |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
下午 |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二)符合以上报考条件,在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