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发布通知
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于2013年1月14日网上正式发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考生根据网上已查询的成绩自行核对是否合格。
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
120 |
72 | |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140 |
84 | |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
均为100分 |
均为60分 | |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
土建 | ||
安装 |
考生须知:
1、科目代码未填涂或错误填涂的考生根据人社部相关规定按“0”分处理。
2、根据人社部12号令,在其他职称类考试严重违纪的考生,在限考期限内参加所有职称类考试成绩一律无效,按“-4”处理。
3、违纪考生根据人社部12号令进行处理。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成绩管理部
201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