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符合免试科目条件并办理审批手续的新考生,视为资格审查合格,应及时到省或市、绥中县人事考试部门办理报名确认。(详见附件)
(三)新考生应在资格审查合格后,持报名表和科目免试申报表(不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只提交报名表)到省或市、绥中县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确认。省或市、绥中县人事考试部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办理确认后,报考人员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七、收费
(一)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辽价函[2010]29号文件规定,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按60元/科收取。
(二)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三)省人事考试局将在考试报名结束后,向各市人事考试部门拨付相应的考试费用。
八、答题要求 (一)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客观题各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在答题纸上作答。
(二)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九、成绩管理 (一)2014年1月以后请考生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成绩查询通知。
(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考试结束后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处理。
十、考试大纲
考试使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十一、其他
我省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考务部负责。各考区报考人员咨询相关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事宜,请拨打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项目负责人电话:024 - 23447329
考务咨询电话: 024 – 23447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