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造价工程师工程计价知识解答:质量保证金的返还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9月14日

【学员问题】

什么是质量保证金的返还?

【解答】

在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终止后的14天内,发包人应将剩余的质量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剩余质量保证金的返还,并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质量保修责任和应履行的质量保修义务。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