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和相关证书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1张(贴在报名表背面)。
4.近期6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三)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8月5日—11日。
经现场资格审核确认合格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收费标准见附件1。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审核确认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四)准考证打印:考前一周内,考生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快速通道“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打印。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类别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内容 |
备注 |
造 价 工 程 师 |
10月19日 |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14:00— 17:00 建设工程计价 |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他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
10月20日 |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下午14:00— 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三、考试相关政策及事项
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符合报考条件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考试者均可报考,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2。凡不具备规定学历,或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证件等,或与报考条件不符,以及在人事考试中替考、通讯工具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后果自负。
实行违纪通报制度,凡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并给予严肃处理;凡严重违纪违规考生,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国家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试卷进行雷同试卷检测鉴定,无论抄袭、被抄袭、通讯工具作弊等产生的雷同试卷或试卷代码异常,一律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同时,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被他人抄袭。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违禁物品资料带入考场座位,一经发现,不论使用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理。
四、考试用书征订及考前培训
造价工程师考试教材及考前培训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电话:0431-88946514。
五、成绩发布与证书领取
考试结束2个月后,考生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证书领取通知。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办法为:考生持网上打印的本人《成绩通知单》和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在长春市直考区报名的,到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2楼证件管理科领取。
附件:1、考试收费标准
2、报考条件
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
2013年7月16日
附件1
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
报名费 |
考务费 | ||
造价工程师 |
13元/人 |
每人每科43元。 |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
附件2
报考条件
考试 类别 |
所学专业 |
学位或学历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
工程造价 |
本科 |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 |
大专 |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 ||
工程或工程经济类 |
本科 |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 |
大专 |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 ||
上述专业 |
双学士、研究生班、硕士学位 |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 |
博士学位 |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 ||
一、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二、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免二科)考试的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