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已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参加考试的,请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五)关于外省、外市单位考生在泰报考。
根据省文件精神,非我市相关单位的考生须到单位所在地考试机构进行报名,否则现场资格审查时将不予通过。
外省、外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因参与泰州境内的项目管理,期间内可选择在泰州参加报名考试,须提供报名前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清单、该单位驻泰经营机构证明和泰州市行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平台该单位人员名册截图打印件。
(六)关于个人参保缴费证明。
根据省文件要求和泰职办〔2015〕20号文件精神,“新考生”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供6个月以上社保的《个人参保缴费证明》,该《证明》上工作单位必须和考试报名所填报的工作单位相一致(以社会保险事务代理机构参加社会保险的,还需提供用工单位与代理机构协议等有效证明材料)。
《个人参保缴费证明》网上自助打印步骤如下:登录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服务大厅(http://58.222.185.50/)→“个人注册”(请认真阅读“参保人员如何注册查询”等相关说明)→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密码为注册密码)→在“个人办事”栏点击“社会保险” →点击“参保缴费查询” →点击“个人参保缴费证明打印” →点击“打印” →点击右上角图标进行打印。
(七)关于学历证明。
对报考人员有学历要求的,学历证书按以下三类情况进行认证:
1. 2002年前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除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供档案托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等有效证明件或委托各地经办机构通过省教育厅所属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历认证周期较长,须提前申请办理)。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代理机构查询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xlrz/201202/20120228/28494592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