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局,市直及部省属驻扬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201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扬州市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会同市城乡建设局相关职能处室负责;教材征订和考前辅导工作由市城乡建设局有关处室负责。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会同当地城建部门共同做好此项考试报名的宣传、发动工作,将报名方法、网址对外公布并做好报名咨询服务工作,使考生有针对性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0月15、16日两天。考试原则上在扬州市区设立考点,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的科目开考前,应试人员应注意如下事项: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