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2016年造价工程师报名考务通知_第3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6年7月14日

  (四)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资格考试统一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6号)精神,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4年和2015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五)对新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证明材料原件将进行认真审核,复印件必须经审核人确认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七、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

  鉴于考前培训已社会化,请报考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质、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考试使用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及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13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13版)、《建设工程计价》(2013版)(2014年修订)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3版)(2014年修订),《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使用旧版本教材的报考人员可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网站(网址:www.ceca.org.cn)或中国计划出版社网站(网址:www.jhpress.com)下载“教材修改说明”。本次考试不涉及“营改增”的政策变化部分,仍以上述教材为准。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苏价费〔2002〕9号、苏财综〔2005〕1号)精神,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按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按每人每科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考试后一个月内凭准考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至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百祥路6号)领取,逾期不予补办。

  九、联系电话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报名咨询)   80829371

  扬州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政策咨询)  80978112

  扬州市城乡建设局组宣处           87329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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