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14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建设局共同负责。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报名组织工作。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局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0月18、19日两天,请各单位严格按照《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置考点,考试具体地点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免试部分科目(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已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已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