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对新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证明材料原件将进行认真审核,复印件必须经审核人确认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苏价费〔2002〕9号、苏财综〔2002〕5号)精神,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按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按每人每科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考试后一个月内至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百祥路6号)领取,逾期不予补办。
八、联系电话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报名咨询)80829371
扬州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政策咨询)80978112
扬州市城乡建设局组宣处87329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