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已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已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参加考试的,请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者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7月5日~18日,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23日,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10月10日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需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在网上支付成功后,于7月5日~19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将有关材料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百祥路6号)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在网上缴费。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符合免试科目条件者,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正反复印);
3.所在单位开具的有效业务工作证明(或在报名表指定位置填写、盖章);
4.网上下载打印的2013年报名表(单位盖章、本人签名);
5.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三)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造价工程师考试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42号)要求,2011、2012年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视为老考生,否则视为新考生。老考生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