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16年造价工程师报名考务通知_第3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6年7月27日

  (1)选择省直报名点的人员,经省住建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2号,建设大厦A座13楼)进行资格审查后,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2)选择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报名点的人员,经当地住建部门和人社(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盖章)后,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 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2、报“免二科”人员。符合“免二科”报名条件的新考生,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经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材料(报名表、二代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职称证、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根据所选报名点到相应地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1)选择省直报名点的人员,经省住建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2号,建设大厦A座13楼)进行资格审查(盖章),持盖章后的《报名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到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综合服务大楼二楼服务大厅)复核确认后,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 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2)选择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报名点的人员,经当住建部门和人社(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盖章),持盖章后的《报名表》到当地人事考试院(中心)审核确认后,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 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二)老考生

  曾参加过2014或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全科”或“免二科”)的老考生,凭姓名和身份证号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但考生应打印《报名表》留存,并须在规定的时间进行内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在鄂报考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

  (三)关于报名信息修改

  1、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3、缴费成功后需要进行修改的,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办理。

  4、报考人员修改级别后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须重新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5、报考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子专业的人员,成绩有效期内专业科目未通过的,可以修改专业,保留原档案号和公共科目成绩,否则不允许修改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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