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37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国家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对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提出新要求,强调要严格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审核工作,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我省今年资格审核原则上只接受陕西省境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的报考人员。考试中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对有组织、高科技作弊及替考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二、考试时间地点
10月15日 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16日 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下午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考试科目代码表详见附件1。
考试地点统一设置在西安,具体考点见准考证。
三、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2。
根据原人事部有关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报考人员,其报名应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实习期不计为专业工作年限。
四、报名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7月20日至7月30日17:00止;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7月25日8:00至8月1日17:00,中午休息1小时,节假日不休息;
网上缴费时间:资格审核确认通过后至8月3日17:00止;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考前一周;
开取发票时间:完成报名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在省人事考试中心开取发票,截止时间为10月14日(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