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13年造价工程师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_第3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7月5日

注册成功后,考生登录服务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并接受“报考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进入报考信息填写页面,请考生按照要求进行填写。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
省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在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照片审核工作,报考人员应再次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点击左侧“当前报考状态”查看照片审核是否通过,未通过审核的须重新上传照片。照片审核通过之后,点击“报名信息确认”,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本人留存,一份资格审查时使用。报名信息确认之后不得再次修改,请在确认下载打印前认真核查,确保完整、准确。
(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新考生和免试部分科目考生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主管单位出具的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年限证明及《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各省辖市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级别为考四科的报考人员,须由本人提出申请,主管单位考核推荐并分级别、专业打印填写《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汇总审批表》(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材料到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初审,然后到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最后将资格审查通过报考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汇总审批表》送交省辖市人事考试中心;省辖市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经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改)部门资格审查后须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郑东新区金水路与农业路往北200米正光路11号,省政府新综合办公楼D区5楼D503A、D525B房间)进行资格终审,通过资格终审后将报名材料和考试费用送交所属省辖市人事考试中心。
省直单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须由本人提出申请,主管单位考核推荐并分级别、专业打印填写《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汇总审批表》,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材料到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站初审,然后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郑东新区金水路与农业路往北200米正光路11号,省政府新综合办公楼D区5楼D503A、D525B房间)进行资格审查,最后将通过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汇总审批表》和“级别为免两科”并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考试费用送交省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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