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13年造价工程师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7月8日

  (二)现场资格审核
  1.区直审核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3年7月22日至2013年7月25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 — 17∶00),审核地点: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大厅广西人事考试业务服务窗口。
  各市审核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原则上与区直审核点一致。现场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不能推迟,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广西人事考试院同意后由各市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审核提供材料。首次报考人员须携带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居民身份证和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等相应证件(验审原件,提交复印件)到所选择的审核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核手续。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免试证明(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中参照“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免试证明材料样本”)和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相应证件(验审原件,提交复印件)到所选择的审核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三)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1.全区审核点全部实行网上缴费。首次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登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缴费;非首次报考人员在网上修改信息报名,待照片审核通过后,直接在网上缴费。
  2.缴费时间。首次报考人员:2013年7月22日上午9∶00起至2013年8月5日下午17∶00止。
  非首次报考人员:2013年7月8日上午9∶00起至2013年8月5日下午17∶00止。
  3.收费标准。按照桂价费〔2005〕33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须缴纳报名费每人次10元,考试费每人每科49元。
  4.票据领取。区直审核点报考人员:⑴凭网上缴费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或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票据;⑵票据领取时间:网上缴费后于2013年7月29日-2013年10月10日每周一、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办理,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节假日不办理);(3)票据领取地点: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大厅广西人事考试业务服务窗口(所开票据均为事业性统一收据)。各市审核点报考人员:各市审核点的发票领取方式由各市另行安排。
  5.各市审核点组织报名费10元/人由广西人事考试院返还支付。
  (四)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对提交报考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再受理补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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