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12年造价工程师合格证书发放通知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5月7日

  5. 如对应试人员提交的学历证书有疑问,应试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验证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中涉及复印件的均要求用A4纸复印,材料不齐者不予受理。
  (二)深圳市考试院将按照深人考发〔2012〕23号文的相关要求,将对合格考生的考试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上报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复审,复审合格的,由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制作并核发证书,复审核不合格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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