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深圳市造价工程师考后复核预审的通知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12月29日

  四、注意事项
  (一)由于是预交表,今年的合格标准分数线可能与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有所差异,请相关考生留意今年合格标准。同时,相关考生应特别注意提交材料的最后期限。按国家规定,对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未提交材料和考后复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二)完成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可在提交材料现场自愿选择并申请深圳市邮政局的证书快递到付服务,或留意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证书信息》栏的证书发放通知,按时到现场领取证书。
  (三)深圳市考试院联系电话:0755-8810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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