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场设置
全省主考场设在广州,分考场设在深圳。考试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四)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 10月14日 9:00- 10月18日 17:00在报名网站(zg.cpta.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证书发放方式
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证书。各市考生证书由所在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发放。
(六)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市按规定比例上交考务费至省人事考试局财政专户。届时,省人事考试局将向各市收费单位寄发“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
(七)考试用书
考试使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附件:1.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略)
3.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人数汇总表(略)
附件1
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选报专业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分土建和安装两个子专业。从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专业工作的人员报“安装”专业,考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工程)科目;其他报“土建”专业,考建筑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科目。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