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报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的紧急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建部的要求,我省2014年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已于2014年11月14日结束受理,但我省尚有部分注册人员未及时申报。经与住建部相关部门沟通,定于即日起我省重新开放系统,并于2014年11月27日和28日两天予以补报,请未申报及原延续注册初审不合格人员(详见附件)务必于2014年11月28日前上传有关材料并将申报材料报送我中心310室。申报材料按照《关于开展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闽建注函[2014]13号)的规定执行。2014年11月29日起将关闭系统,不再予以补报,请相关注册人员务必抓紧时间。
各单位应对申报人员的网上扫描件(包括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聘用合同、继续教育证明等相关资料)认真核对,扫描件(请用原件扫描)上传不完整或不清晰的,应将所上报的数据申请撤回,经整改后重新上传。我中心在初审时对上述扫描件不完整或不清晰的、存在重复注册情况的申报人员将不再通知补件。
联系电话:0591-87617396
传真号码:0591-87667925
附件:原延续注册初审不合格人员名单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201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