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3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_第3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6月29日

  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经历证明,须由本人所在单位工程造价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签署意见并盖章。未设业务主管部门的,由本人所在单位行政部门出具,签署意见并盖章。
  4、资格审核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军官证、护照,台湾居民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4)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
  (5)工程造价年限证明(附报名表后面)。
  在规定时间内到以下地点之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审核单位

审核点名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东城区人才
培训考试中心

北京建工
培训中心

东城区东直门外
新中街11号院内

64165149
64177528

丰台区人事
考试中心

丰台区职业
技术学校

丰台区丰台镇
东安街三条一号

63808414

  5、网上缴费。完成网上报名和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务必于7月25日之前,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确认缴费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四、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五、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二)考试使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三)资格审核的同时办理考试大纲征订工作。
  (四)考试咨询电话:63959161、63959162、63959163。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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