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费用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12〕85号文件规定,2013年造价工程师考试费按每科50元的标准收取,上缴国家考务费按每科7元的标准收取,每科计收57元。
七、注意事项
应考时,考生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
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具体实施办法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皖人社发〔2013〕2号)、《安徽省人事考试考点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5号)规定执行;违纪处理办法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规定执行。
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方式发生较大变化,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准备,精心组织,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报名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