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2016年6月1日以后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均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全国统考。
(3)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9.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10.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采用什么方式?
教师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采用计算机考试和纸笔考试两种方式,计算机考试考生在计算机上作答,纸笔考试考生在答题卡上作答。我省暂全部采用纸笔考试方式,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开展计算机考试方式。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笔试各科目考试成绩合格,才能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考生通过抽题、备课、试讲、答辩等环节,完成面试。
11.考试每年举行几次?时间安排在什么时候?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每年春季和秋季各举行一次。笔试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3月和11月,面试一般在每年5月和次年1月,具体报考及考试时间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发布。
12.考试收费标准如何?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978号)规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收费标准为:笔试70元/人·科次,面试280元/人·次。
13.考试是否有指定培训机构?
根据国家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教师资格考试机构不得组织教师资格考试培训。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考试机构都未直接举办、也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教师资格考试申请人培训班。申请人在选择培训机构时应慎重,对于“保过”等宣传需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14.考试的命题依据是什么?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