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务工作会安排
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将于2014年10月中旬召开全省考务工作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考务工作要求
(一)各考区要按照监考教师和考点学校人员分离的原则设定考点,并根据实际需要,选派考区本级巡考人员。
《河南省2014年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考点及考场设置备案表》(附件1)请加盖单位公章,于10月9日前传真至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
(二)考场要按照考试类别分类设置,原则上不能安排混编考场。
(三)各省辖市和有关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严格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务实施暂行办法》要求,认真总结,优化方案,完善预案,进一步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强化技术防控,切实抓好考风考纪,确保今年的考试工作万无一失。
(四)《考风考纪责任书》要求由各考区教育局局长亲自签署,同时要求各考区也要与各考点签订相应的责任书。
(五)各考区要将《关于进一步严肃2014年河南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考风考纪的通告》张贴于各考点醒目位置。
(六)各级巡考人员务必认真履行职责,全程监督所在考区各考点考风考纪情况。
(七)凡是不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出现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全省考试工作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个人的法律责任。
(八)全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采取“以收养考,收支两条线”的方式进行,按照省财政厅的相关要求,“教师资格考试费”应及时收缴并入户方能开支,以便于相关考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否则将会严重影响全省教育理论考试工作进度,具体要求由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联系人:黄建立
联系电话:(0371)60867560 / 60867561
201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