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陕西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_第3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12月31日

  四、考试材料的领取、回收和保管

  (一)各市(区)于考前3天到省考试管理中心财务室办理缴费手续,凭单位介绍信和缴费收据到社会考试处领取考试材料。

  (二)考试结束后,各市(区)须将所有考点的考生文件夹和考生成绩回收库、违纪库等考试数据刻录成光盘(一式两份,须注明报名人数、缺考人数),随同加密锁、违规考生处理决定书、考试异常情况说明等材料收齐后,于考试结束后两天内统一上交。

  无纸化考试系统、考试题库和加密锁等考试资料属国家机密材料,应严格按照保密规定进行运送、交接、保管。

  五、考试的组织和实施

  (一)加强考务管理。各市(区)、考点要严格按照《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管理规则》、《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务工作手册》以及我省相关要求开展工作。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各项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务必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重视考务与监考人员的选聘和培训。完善考试机房管理制度。健全机房软、硬件配置,切实做好考试系统调试和模拟演练,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教育部考试中心定于每次考试前两周召开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安全与考务工作视频会议,我省各市(区)设分会场,具体时间届时通知,请各市(区)提前做好准备。

  (二)加强考风考纪建设。考生和监考人员均不得携带手机进入考场。考场和服务器室实行全天24小时视频监控,监控图像要清晰无死角,监控录像须保存半年备查。考试结束后,省、市对监控录像进行抽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考点须公布本考点和市(区)考试机构的举报电话。对于考前举报,特别是涉及集体舞弊的,要高度重视,迅速查处,防患于未然。

  (三)做好宣传和服务工作。各市(区)、考点在报名、考试、成绩发布等环节,要重视各项政策、规定的宣传工作,特别是有关证书体系、考试模式以及报考注意事项等内容,要不断完善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

  (四)适时设立新考点。各市(区)要重视考点建设,根据考生分布以及老考点承接能力状况,适时设立新考点。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考点审批规定,我省每年3月15日前受理市(区)新考点申报相关事宜。

  (五)建立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各市(区)要在考前15天上报《陕西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应急通讯登记表》(详见附件)。考试材料保管期间,市(区)保密室必须实施全方位视频监控,值班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考试开始后坚持“每日一报”。如遇突发或异常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省考试管理中心,省考试管理中心社会考试处值班电话:029—85252995,85221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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