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陕西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12月31日

  (四)无纸化考试中,考点须向考生提供草稿纸。草稿纸考后收回,考生不能带离考场。

  三、报名工作

  (一)自2016年上半年起,我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每年两次报名时间均由市(区)根据考务日程自行确定,报名时间须提前向社会公布。承接校外考生报考的社会考点每次报名时间安排不得少于10天。市(区)汇总后的报名信息须分别于每年1月8日前(上半年报名数据)、6月18日前(下半年报名数据)报送省考试管理中心。

  (二)收费标准按陕价费调发〔2000〕44号文件规定执行,各考点不得再向考生收取文件规定之外的考试费用。

  (三)考生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军人证件(军官证、警官证、士官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护照。

  (四)在校考生应在本校考点报名,本校无考点和非在校的考生须在社会考点报名。市(区)要合理布局社会考点,并及时公布其地址、咨询电话以及报名时间等重要信息,方便考生报考。

  (五)考生不得在同次考试中重复报考同一科目,不得同时在不同考点(包括省内、省外考点)报考。重复报考者按违规处理。

  (六)考生照片规格须符合规定。考点在收集照片时必须检查是否有横置等问题,未提供照片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教育部考试中心对无照片考生成绩不予处理。

  (七)考点在采集报名信息时,必须严格落实考生信息确认制度。由于不准确的报名信息将会导致考生无法正常考试、获证,因此,各考点必须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经考生确认并签字后由考点保留1年备查。考生对自己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负责。考点必须对汇总的报名数据进行核对和校验,确保上报信息准确无误。报名信息一经上报不再纠错、更改。

  (八)市(区)、考点均须使用当期最新版考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名数据采集、核查及汇总。

  (九)一、二级考生不得和三、四级考生编排在同一考场的同一批次。

  (十)市(区)对各考点的报名数据进行核查与汇总后,须将考生报名信息和照片文件(按考点编号存入相应目录)一并刻录成光盘,按期报送省考试管理中心社会考试处。上报光盘须一式两份,并注明报考人数。

  (十一)考点所需加密锁按照服务器数量配置(每台服务器所带工作站必须在60至90台之间)。市(区)将各考点所需加密锁的数量统计后随报名数据盘一并上报。

  (十二)报名前各市(区)要对考点软、硬件设备、考试场所、管理人员等进行检查,符合开考条件的方可组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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