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申报指南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5月3日
依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
注册申报流程
首先登陆河北建设执业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zc.gov.cn),进入“河北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点击企业登陆,按照相关说明进行操作,新用户首先要申请成为系统的“用户”,待开通使用权限以后方可进行操作,按照相关要求上传、填写完相关信息后,在线打印出企业版的“汇总表”。
其次,登陆“河北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首页“原注册申报系统”中“二级建造师、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管理系统”,按照系统提示的操作说明完成“申请表”的在线打印。
第三,将注册所需的申请表、复印件、原件报至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设区市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系统数据上报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人申请注册前,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与聘用企业依法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申请人向聘用企业如实提供有关申请材料并对内容真实性负责。
注册所需材料
(一)初始注册提交下列材料:
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建设部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
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行政许可申请书》一份;
2、《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3、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4、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制式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逾期(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超过三年)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有资质的企业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新成立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说明:聘用企业将《企业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和申请人的申请表一式一份和附件材料一套,按照上面1-6的顺序装订(另一份申请表不装订)报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延续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至3个月内,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1、《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制式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有资质的企业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新成立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首页 1 2 3 尾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