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
说明:印章要在领取新的印章时,以旧换新。聘用企业将《企业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汇总表》和申请人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一式一份和附件材料一套,按照上面的顺序装订(另一份申请表和注册证书不装订)报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变更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在注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及时申请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执行原注册有效期。
一是执业企业变更的:
1、《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在不影响原执业企业资质的前提下,提供申请人工作调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3、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有资质的企业提供资质资质副本复印件一份,新成立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5、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二是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变更的:
1、《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企业名称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和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与更名后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有资质的企业提供资质资质副本复印件一份,新成立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5、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三是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
1、《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变更后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新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注册证书及印章原件。
说明:每类变更都需要《企业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汇总表》一份,聘用企业将《企业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汇总表》和申请人的申请表一式一份和附件材料一套,按照上面的顺序装订(另一份申请表和注册证书不装订)报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四)增项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注册建造师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可申请增项注册。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证书超过3年未注册的,应当提供该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准予增项注册后,原专业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保持不变。
1、《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注册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