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13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2年12月26日

  关于做好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

  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绥中县人事局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二○一三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2]7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及科目

  6月1日 上午 9:00 - 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14:00 - 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6月2日 上午 9:00 - 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6个专业)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者,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年底。

  (二)报考要求

  1、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自2008年度起,《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6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考生可根据从事的工作需要任选其中一个专业报考。

  2、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免试科目条件及审批手续

  (一)免试科目条件

  符合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考相应科目:

  1、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考试。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考试。

  (二)审批手续办理

  1、符合免试科目的报考人员,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通过“资料下载”快捷按钮下载打印《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填写后到规定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2、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办理科目免试审批手续;其他报考人员到单位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绥中县人事局职称管理部门办理。

  四、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在省直考区(沈阳)和各市(铁岭市除外)考区均设考场。报名时选择省直考区、铁岭考区、绥中县考区的报考人员,由省人事考试局在省直考区(沈阳)组织考试;报名时选择其他各市考区的报考人员,由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在当地组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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