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13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_第4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2年12月26日

  (三)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09年版)命题。

  八、成绩管理

  (一)2013年10月以后,在收到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合格标准文件后,《辽宁人事考试网》将发布查询考试成绩的时间和办法,请考生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成绩通知。

  (二)考试结束后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处理。

  (三)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试;免考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

  九、信息管理

  (一)考试信息统一使用国家人事考试中心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类别、专业、级别及科目代码见附件2.

  (二)各市于2013年2月25日利用VPN加密通道接收本考区的报名数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场编排。

  (三)各市务必于2013年3月5日前将考场数据利用VPN加密通道上报省人事考试局。

  十、试卷预订及取送

  (一)各市务必于2013年3月5日前,将试卷预订单(见附件4)和考点确定单(见附件3)填写盖章,并将传真件及原件上报省人事考试局考务部。传真电话:024-23447331.上报的考点确定单和试卷预订单须为打印件。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由印刷厂按考区分装试卷,请各市按下列要求办理:

  1、试卷预订单为打印件,一式两份上报(省局及印刷厂各一份)。单位名称要注明省份,例:辽宁省 鞍山市 人事考试中心,并加盖公章。

  2、按附件4试卷预订单的格式填报数字,不得改动或自行设计试卷预订单格式,以免发生错误。

  3、考点确定单中考点的各项信息须与考场数据中的考点信息完全一致。

  (二)各市于2013年5月30日派专人(2人以上)、专车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试卷,并于6月3日派专人(2人以上)、专车将试卷、答题卡送回。

  十一、其他

  我省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考务部负责。

  项目负责人电话:024-23447329

  考务咨询电话:024-23447330

  考试成绩查询咨询电话:024-23447327

  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4-23447335

  附件:1、全省人事考试部门办公地址和考务咨询电话

     2、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代码表

     3、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点确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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