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要约的消灭
1、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的
2、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
要约人受要约人拒绝要约的方式通常有:通知;保持沉默。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在受要约人回复时,对要约的内容作实质怕变更的,视为新要约,原要约失效。
八、要约邀请
也称为“要约引诱”,是指行为人作出的邀请他方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例如: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但是如果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2022.掌握承诺
一、承诺的概念(要约――新要约――更新要约――承诺)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二、承诺的构成要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作出承诺的可以是受要约人本人,也可以是其授权代理人。受要约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即使知道要约的内容并就此作出同意的意思表示,也不能认为是承诺。
2、承诺应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作出
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递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若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实质性变更,则不为承诺,而视为新要约。
实质性变更指包括合同标的、质量、数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办法等的变更。
若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4、承诺的方式必须符合要求
承诺应当以退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时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所谓行为承诺,如果要约人对承诺方式没有特定要求,承诺可以明确表示,也可要约人的行为来推断。缄默是不作任何表示,即不行为,与默示不同。缄默与不行为是没有任何表示,所以不构成承诺。
三、承诺生效
(一)承诺生效时刻的确认: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