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昌省直、中直单位的考生,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后,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后到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先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确认后,再到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南昌以外的省直、中直单位考生按属地原则在各设区市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从事建设工程工作年限证明、《报名表》一式2份。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除提供有关资格证件外,还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资历栏原始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印章。
资格审查人员对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须收下《报名表》1份,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务聘任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另一份《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后退回给该考生。
4.各地资格审查地点详见江西人事考试网。
各地在进行考后资格审查时,必须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谁审查谁负责。对弄虚作假,不附合报考条件而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及该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实行责任追究。
四、考试管理
(一)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字迹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回收,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二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字迹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考生以及该考生所涉及考场的监考人员,都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和〈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处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1〕39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三)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09年版)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