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考人员在电子照片审核通过后,打印报名表,在文件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送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初审通过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网上支付”栏,进行网上支付;如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请重新登录系统重新上传电子照片。
(六)网上报名有困难的考生,可在报名期间(双休日除外)至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海陵南路321号二楼)咨询,咨询电话:86888539,86896090,86896181,86891051。
(七)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以及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增项)”的人员,需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电子照片审核通过后,应于2016年1月8日-1月10日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接受资格审查,地点为泰州市海陵南路321号二楼。逾期未报送材料者,一律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执业资格考试新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下载打印的2016年度报名表(报考人员须在诚信承诺栏内签字并在报名表左下角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相关材料(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或学历认证报告等,具体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三大条”报考条件”中的第七款“关于考生学历证明”相关内容);
(5)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具体格式可至报名网站首页“常用表格内”下载);
(6)《个人参保缴费证明》打印件(详见本文件第三大条“报考条件”中的第六款“关于个人参保缴费证明”相关内容)。
2.“相应专业考试(增项)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下载打印的2016年度报名表(报考人员须在诚信承诺栏内签字并在报名表左下角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醒:
1.2016年江苏省二级建造师“考评结合”工作暂停。
2.因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需使用条形码专用扫描设备进行扫描确认,请考生务必采用激光打印机打印报名表。
3.新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八)对于往年参加过执业资格考试的“老考生”(“增项”考试报考人员除外),报名时只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考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相应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