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电子照片未审核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考生电子照片审核通过后,需要更改重要报名信息的(重要报名信息一般指:考生所在地区、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报考级别等),必须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到资格审核现场,办理信息更改手续,更改信息办理时间:1月23—24日,27日—28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地点: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淮安市高教园区枚乘东路9号市委党校院内教学楼东三楼)现场办理信息更改手续,逾期不再受理任何报考信息修改。缴费之前,请再次确认报名信息的准确性,一旦缴费成功,所有报名信息一律不可以修改。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考中心函〔2010〕45号文件精神,全国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修改说明要求:凡考试结束后,应考人员发现因本人报名时的原因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姓名等重要信息不一致的,证书信息修改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人事考试部门将不予修改其任何报考信息。
(六)准考证网上打印。考生于2014年5月14日起登陆淮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harsks.com)在线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齐全方可进入考场。
(七)报名电子照片上传要求
1. 照片为考生本人大头正面免冠近照(证件照),背景色要选用蓝色或白色或红色作为底色;
2. 照片大小像素等信息要进行编辑裁剪,可以点击以下电子照片网上编辑器:http://www.imagemodify.cn/default.aspx;
3. 严禁上传风景照或生活照或艺术照,头像后不能出现杂物;
4. 严禁上传使用摄像头等非专业摄像装置拍摄的电子照片;
5. 确保编辑好的电子照片头像轮廓清晰,不能模糊,照片上严禁出现姓名、号码和印章痕迹。
(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城乡建设局对新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工作,并及时将新报考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等按报考级别分类报送省人事考试中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于3月下旬对报考资格进行终审,请考生在此期间关注淮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harsks.com)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如需核补材料的考生请在公告信息规定时间内提供,逾期将按自动放弃处理。终审结果发布时间如有变动,以省厅具体公布时间为准。
六、收费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