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际工作地点或工程项目在镇江的考生,可就近在镇江报名参加考试。工作单位在镇江市外的考生,原则上应在单位所在地考试机构报名参加考试。
2、针对去年省有关部门资格终审要求,今年初审,将审核所有考生的社保缴费记录,核实工作年限等相关信息。社保关系不在镇江的考生,须提供个人社保缴费信息证明,以备查验。个人社保缴费信息证明可到参保地相关保险机构打印。
3、考生需按规定准确、如实填报本人相关信息,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如发现考生报名表填报单位与本人实际所在单位不一致、所填工作年限与实际不一致等不真实情况的,一律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取消考试资格。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