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黑龙江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丢失补发办法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11月3日
 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职业)资格证书丢失补发办法

  持证人向当地发证部门提交《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丢失补发登记表》(见附件)三份、登载有证书作废声明(声明中应写明持证人姓名、证书名称、专业、证书号码)的市级(含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一份,以及随证书一同下发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原件,经当地发证部门复核无误后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省直考区的考生持以上材料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各地应将补证材料于每年的5月下旬和11月下旬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经省人事考试中心汇总确认后,上报国家人社部。

  附件:《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丢失补发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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