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职考字〔2015〕 号
关于做好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改办,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局、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5〕1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30日、31日举行,考点设在本市。具体安排如下:
5月30日 0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5月31日 0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小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分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小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回收。
二、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原河北省人事厅、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暂行)〉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冀人发〔2004〕6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凡遵纪守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15年。
(二)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两个科目考试:
1、已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三)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