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_第4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2月17日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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