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3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2月17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和《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及《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13年6月1-2日举行。

  6月1日

  0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5: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6月2日

  0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6个专业)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均采取书面闭卷方式进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三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建设部办公厅国人厅发〔2006〕213号文件规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能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才能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文件精神,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四川省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即增项)的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者条件。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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