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6年造价工程师报名考务通知_第3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6年7月22日

  (1)报考人员须携带《报名表》、《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年限证明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下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上述证件、证明均为原件,按规定时间到预约地点办理现场资格审核。

  (2)确须由他人代办理现场审核的,除提供上述证件外,代办人还须提供报考人员签字的委托函原件和代办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每名代办人只能为一名报考人员进行代办理现场审核。

  (3)单位集体办理现场审核的,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须由单位人事部门代办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原件和代办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

  (4)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受理培训机构代办理现场审核事宜。

  (四)打印准考证

  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16年10月11日至10月14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领取发票

  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2016年10月17日至12月31日期间(节假日不办公),就近前往各区人事考试机构或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领取时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明原件,代领人还要携带代领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

  五、其他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等17项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5〕2513号)规定,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9元。

  (二)考试使用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13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13版)、《建设工程计价》(2013版)(2014年修订)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3版)(2014年修订),《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使用旧版本教材的考生可以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网址www.ceca.org.cn)或中国计划出版社网站(网址:www.jhpress.com)上下载“教材修改说明”。本次考试不涉及“营改增”的政策变化部分,仍以上述教材为准。

  (三)考试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或考试结束后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将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凡在规定禁止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期限内,报考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其成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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