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百五十六批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人员公告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关于印发〈辽宁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辽建发[2007]78号)规定,经审核,申请初始注册二级建造师的靳国东等235人符合初始注册条件,申请增项注册二级建造师的邹立等30人符合增项注册条件,申请重新注册二级建造师的苏鹏等64人符合重新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1. 靳国东等235名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xls;
2. 邹立等30名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人员名单.xls;
3. 苏鹏等64名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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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