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陕人考发[2013]27号
各市、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机构)、建设局(规划局、建委),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5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14日 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5日 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10个专业)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
二、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和《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的规定执行(附件1)。
根据原人事部有关规定,现役军人及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其报名应符合报名条件,并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1、报名时间为6月28日至7月19日。考生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sxrsks.cn),在网上填写并提交《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考试代码及名称表(附件2)。
2、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证件照,jpg格式,二寸、20Kb 以下)。
3 、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新考生须经省人事考试中心资格审查后进行网上缴费确认;老考生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网上报名时须填正确的档案号)。
4、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7月1日至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时(节假日除外)。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现场资格审查时,新考生须携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提供本人身份、学历(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位(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申报免试两科的人员,须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同时要携带一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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