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01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工作通知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6月5日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于6月17日至7月2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 www.sxpta.com)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红底),填写信息时务必认真阅读考试文件并遵守报名协议。续考人员必须填写档案号。
  报考人员须谨慎填写报名信息,报名资格终审结束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如有差错,责任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提交两个工作日后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照片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方可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
   (二)现场资格审查
  1. 各初审部门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于7月3日至7月9日,持《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报所在单位,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盖章后,由工作单位将本单位报考人员信息汇总,到所在地初审部门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首次报考人员所在工作单位须向初审部门提交如下资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
  (2)报考人员个人申报材料一套,包括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年限证明(附件3)一份;符合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的报考人员,需提供项目经理资质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报考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人员,需提供本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者成绩合格证明。
  (3)根据报考人员报名情况填写,加盖单位公章的“2013年度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全部科目)”(附件4)、“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免试部分科目)”(附件5)、“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相应专业)”(附件6)一份及其电子文档。
   续考人员所在工作单位须向各初审部门提交如下资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
  (2)本人往年准考证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山西人事考试网上下载的成绩通知单。
   2.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资格终审
  各初审部门将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申报材料加盖原件审查章后,按下列目录要求统一整理汇总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进行资格终审。
  (1)报送函一份。
  (2)加盖初审部门公章的“2013年度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一份及其电子文档。
  (3)加盖初审部门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依据汇总表顺序每100份报名表胶装成一册,加装白色封皮和目录(见附件7),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留存归档。另一份报名表汇同第(4)条所列出的每个报考人员个人申报材料,依据汇总表顺序排列交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查;待报名审查工作结束后,由各初审部门收回,并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进行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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