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6月5日

邯人社办〔2013〕94 号

关于做好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中省直驻邯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 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3]34号)的有关精神,现将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于9月14日、15日举行,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具体时间及科目如下:

  9月14日上午9:00—11:00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5日上午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符合上述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文件精神,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更多一级建造师信息请查看:一级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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