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16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_第3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6年7月26日

  3.老考生(2014年和2015年在辽宁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有档案信息的人员,不含大连考区考生)报考时,不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4.新考生(含报考“增报专业”考生以及异地首次转到辽宁报考考生)报考时,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现场报名确认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新考生应持报名表(照片审核通过并确认后即可打印)2份、相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年限证明),报考“增报专业”的人员还须提交一级建造师考试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省或市、绥中县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或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2份和免试相关材料原件、职称证和复印件2份。《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和《工作年限证明》可从《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打印,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审查通过的报名表、科目免试申报表(仅限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年限证明、一级建造师考试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到省或市、绥中县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确认。

  (五)报名时间安排

报名安排

7月29日9:00- 8月14日24:00

网上报名

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729-815

(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600

周六、日休息)

照片审核

资格审核

现场确认

按本文件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中有关要求办理。

729900

-8162400

网上缴费

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请报考人员按网上规定步骤进行缴费,详见辽宁省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专栏中网上支付说明。

916900

-9222400

下载打印

准考证

报考人员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同时,请考生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

  四、考场设置

  我省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初步定在省直(沈阳市)和锦州市分别设置考区并组织考试,其中在沈阳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丹东市、辽阳市、铁岭市、省直报名的人员在省直(沈阳市)参加考试,在锦州市、营口市、阜新市、盘锦市、朝阳市、葫芦岛、绥中县报名的人员在锦州市参加考试。在锦州设考区方案正在审批当中,锦州等7个市县的考生最终考试地点以打印的准考证为准。请考生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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