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规模大,考点分布范围广,参考人数多,组织实施工作难度大,在社会上影响广泛。各市、区务必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对考务工作人员进行考前业务培训和教育,切实做好各个考务环节的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和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以维护考试的客观、公正和严肃性。
各市、区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机构)务必于6月24日前上报2013年度经济考试用书订单(附件三);务必于9月5日前将试卷预订单(附件二)上报;考试数据于10月15日前上传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一: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附件二: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级试卷预订单
附件三:2013年度经济考试用书订单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一:
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有高中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经济员资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工作满2年。
5、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获博士学位。
6、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充条件
摘自国人厅发[2004]45号
应届毕业生可参加本年度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办理报名手续。
附件二:
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级试卷预订单
专业名称 |
报考人数 |
考点数 |
25份袋 |
5份袋 |
经济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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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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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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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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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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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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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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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水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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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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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铁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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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民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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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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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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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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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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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经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