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01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5月24日至6月24日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5月22日

2、选择地市考点的考生,采用网上支付考试费用和现场缴费确认(节假日除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西五路83号,联系电话: 029-87440575、87440576、87440577、87440578、87457210。

各地市考试机构联系电话:铜川市人事考试中心0919-3185690;宝鸡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0917-3262303;咸阳市人事局职改办029-33210880;渭南市人社局考试中心0913-2363139;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0916-2626198;安康市人事考试管理中心0915-3282005;商洛市人事考试中心0914-2318307;延安市职称考试中心0911-2127351;榆林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中心0912-3528599;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029-87036260。

四、收费标准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费调发[2000]139号批准的每人每科40元标准收取。

五、有关事项说明

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

2、本考试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3、考生应考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4、考生于考前7日内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5、按照《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号)的要求,考试结束后还将对雷同试卷进行认定和处理。

6、考试合格考生待发证时,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按违纪考生处理。

7、完成报名的考生即可在所报名地人事考试机构领取发票,领取发票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0日17:00时前。

六、教材征订

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用书的出版和发行工作由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负责,部人事考试中心协助做好相关组织征订工作。

2013年度经济考试用书在内容、品种及防伪措施上均有变动。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内容作了部分修订,其中《经济基础知识(初级)》增配了辅导光盘;辅导用书在原有基础上新增4个品种;《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在原有三重防伪措施基础上,新增了光盘安装序列码验证措施。

我省征订经济考试教材是现场征订的方式进行,现场征订时限为5月27日至6月21日。省直考区的考生到陕西劳动图书发行有限公司劳动人事出版社陕西代理发行站(地址:西安市太乙路6号;联系人:李有为;电话:029-82229610、82250078、15891723237)进行征订;地市考区的考生到当地考试机构进行现场征订经济考试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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