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成绩管理
(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
(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考试结束后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处理。
八、信息管理
(一)考试信息统一使用部人事考试中心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GPTMIS)》进行管理。
(二)各市于2015年8月21日前通过VPN接收本考区的报名数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场编排。
(三)各市务必于2015年8月28日前将考场数据通过VPN上报省人事考试局。上报的考场数据中应包含考点名称、地址、咨询电话,其内容应与考点确定单一致。
九、试卷预订及取送
(一)试卷预订单由GPTMIS系统自动生成(须按考点预订后汇总),各市务必于2015年8月28日前,将试卷预订单和考点确定单(协同模版)填写盖章后通过协同平台上报省人事考试局考务部。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由印刷厂按市分装试卷,请各市按下列要求办理:
1、试卷预订单上的单位名称要注明省份,例:辽宁省 鞍山市 人事考试中心,并加盖电子公章。
2、考点确定单中考点的各项信息须与考场数据中的考点信息完全一致。
(二)各市应于2015年11月5日派专人(2人以上)、专车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试卷,11月9日派专人(2人以上)、专车将试卷、答题卡送回。
十、考试参考教材征订
2015年度经济考试大纲通过互联网公开发布,不再出版纸质实体书。发布方式有2种:(1)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将提供经济考试大纲的电子书,购买考试用书的应试人员凭正版考试用书序列号免费浏览下载。(2)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将以网页形式发布经济考试大纲,供公众免费浏览。
十一、证书领取
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事宜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报名时选择“省直审核点”的报考人员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公告。其他报考人员请关注各市证书领取公告(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全省人事考试资格证书领取网址及电话”)。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4-23447336。
十二、其他
我省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考务部负责。
考试项目负责人电话:024-23447326
各市及省直审核点咨询电话见附件
技术支持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