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实行个人和单位双重承诺制度。申报人员填写《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需在表中第九页“备注”栏内填写如下承诺:“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接受相关处罚”;申报者所在单位须在个人承诺内容下填写:“承诺推荐的申报人员所有材料真实有效”,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5、实行学历认证、论文检索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查询制度。申报人员必须提交经本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检索证明。所有申报人员均要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信息查询;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论文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首页“快捷通道”中的“计算机职称证书查询”进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查询。查询结果须加盖单位、主管部门或各市(绥中、昌图县)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部门印章。
6、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晋升专业资格时,所提供的计算机合格证书、论文、科研成果和奖励等,必须是在取得现岗位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后重新获得的,否则不能作为申报材料;申报的获奖证书和相关材料,应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非本专业或非相近专业的奖励项目或材料不能作为晋升本专业职称的依据。
7、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职称时所提供的论文,系指经国家或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公开出版发行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论文,非本专业或非相近专业的论文不能做为评审论文。
8、认真执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职称外语政策仍按原省人事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发[2007]11号)规定执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参加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需选择不同模块,考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参评高级任职资格时,计算机考试不允许重复中级的计算机相同的模块。符合免试条件的需要提供免试证明:博士毕业、计算机专业毕业的大专以上毕业生、县及县以下(不含县)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年满45周岁(含45周岁)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参评时,计算机免试。
9、对提供伪造虚假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证书、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人员,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审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三年内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撤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情节严惩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