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审查的主要依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及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文件,经批准的建设工程项目文件和设计文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图集等,以及其他工程基础资料、工程场地周边环境(含管线)资料等。
(四)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总监理工程师在开工前,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
对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体系、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
(1)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
(2)现场质量责任制;
(3)主要专业工种岗位操作证书;
(4)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5)图纸会审记录;
(6)地质勘查资料;
(7)施工技术标准;
(8)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及审批;
(9)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10)施工设备和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11)计量设备的备案;
(12)检测试验管理制度;
(13)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2.分包单位资质的审核确认分包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查意见后,交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分包单位资格审核应包括的内容:①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②安全生产许可文件;③类似工程业绩;④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对施工单位所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总监理工程师对报审资料进行审核,在报审表上签署书面意见前需征求建设单位意见。
3.查验施工控制测量成果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复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控制测量成果及保护措施,签署意见;并应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查验。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从施工单位的测量人员和仪器设备两个方面来检查、复核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的资格证书和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4.施工试验室的检查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试验室考核。
根据有关规定,为工程提供服务的实验室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及相应的试验范围。另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定期提交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检查和检定报告。
5.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控制
6.开工条件审查与开工令的签发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查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开工令:
(1)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