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甲必须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要求乙提供相应的担保
B.甲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乙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C.甲必须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仅先交付部分货物
D.甲应按合同约定交货,如乙不支付货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答案:B
解析:本题中甲的做法属于的范畴。先履行抗辩权又称不安抗辩权,是指合同中约定了履行的顺序,合同成立后发生了应当后履行合同一方财务状况恶化的情况,应当先履行合同一方在对方未履行或者提供担保前权拒绝先为履行。本题甲属于应当先履行合同一方,其发现乙财产状况恶化,已没有支付货款的能力,并有确切证据,因此甲在乙未履行或者提供担保前权拒绝先为履行。
2.某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人拖欠工程进度款,承包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调整了施进度,放慢施工速度。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承包人行使的是( )。(2009年真题)
A.不安抗辩权
B.先履行抗辩权
C.同时履行抗辩权
D.后履行抗辩权
答案:C
解析:本题属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使用。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同时履行抗辩权包括:①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②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该题中发包人拖欠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可以放慢施工速度,甚至停止施工。所产生的后果,由违约方承担。